阳光城:去年12月7日以来控股股东被动平仓超2%持股比例降至39.47%
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称,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持股比例下降至39.47%。
公告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最近几天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因阳光集团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了股份1.0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
减持后,阳光集团持有阳光城股份从17.38亿股下降至16.34亿股,持股比例从41.97%下降至39.47%。2021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证监会受理。当投资者以为自己终于要走到最后时,沙钢随后宣布,由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超过有效期,需要在额外期限内进行审计更新,决定申请暂停审查。2021年4月,公司再次向证监会提交复检申请,获得通过。。
就相关风险提示,公告中阳光城表示,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其次,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另,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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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