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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日期:2022年12月22日 11:33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4596   
导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中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中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配方案

1.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20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7,201,000股本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17,871,000股不派发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年度分配本次转增的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权溢价的余额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总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与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股权分配方案自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股息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征收10%的税率,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实行差别化税率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每10股人民币0.60万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的,每10股缴纳0.30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90,6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7,871,000股。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14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5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本次交付的股份于2022年6月15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对于发行股票过程中产生的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的顺序向股东分配一股(尾数相同的,由系统随机分配),直至实际发行股票总数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一致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的现金分红由公司自行分配: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本次交割的无限售条件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6月15日。

七。股份变动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股票发行实施后,按稀释117,871,000股新股计算,2021年每股净收益为1.2元。

公司部分股东在IPO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上市前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九。咨询方法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112号

联系人:江晶晶

X.参考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中企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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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如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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