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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_曾超等

日期:2022年10月13日 08:52   来源:新浪网   阅读量:6721   
导读: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乐心医疗: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_曾超等

本人作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内控,战略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8次,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0次,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2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列席会议0次。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

会议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80800

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1年0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lt,公司章程gt,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lt,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gt,的议案》,《关于lt,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gt,的议案》,《关于lt,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gt,的议案》,《关于lt,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gt,及摘要的议案》,《关于lt,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gt,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lt,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gt,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资产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lt,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gt,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0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08月0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0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lt,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gt,及摘要的议案》,《关于lt,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gt,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多次到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现场进行考察,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核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与公司监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沟通,查阅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表意见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关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情况,2021年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通过现场考察,切实加大过程把控和监督力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参与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中期报告,季报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根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并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持续研究与关注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为公司服务,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曾超等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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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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