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人均提升30元
《通知》明确,为落实国家招标要求,2022年我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比2021年的580元增加30元,根据规定,参保女职工生育三个子女的费用将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通知》涉及的十项措施包括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合理提高筹资标准,完善待遇保障机制,着力推进制度规范统一,织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断深化医保支付管理,推进药品耗材归集和价格管理,加强基金监管和运行分析,完善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
《通知》指出,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积极开展扩面征缴,提高参保人群覆盖率,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做好重复投保的清理工作,保持投保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减少漏保和断保,实现全保险覆盖实行法定劳动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同步推进门诊保障和个人账户改革,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完善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和服务政策,进一步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通知》强调,要扎实推进两渠道管理,实施全省统一的两渠道药品范围,探索建立谈判药品单独支付政策完善以疾病积分为基础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进DRG/DIP支付
将药品和医用耗材收缴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2022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收缴任务省级采集的药品有350多种,高值医用耗材有5种以上
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制度,实施中医优势住院病种评分数据库,中医优势门诊病种按病种付费,制定适合基层发展的中医基本病种支持建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医共同体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探索按人头年龄分组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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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兰心雪